中国银行黑河东兴路支行遭罚 未合理审核单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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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日讯国家外汇处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近日发布的行政惩罚决定书(黑河汇检罚[2020]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601988.SH)黑河东兴路支行管理处事贸易出入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出入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

  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处理局关于印发〈常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2020年8月31日实施)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外汇处理局黑河市中心支局对其责令纠正,并处以罚款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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