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谈“初中生遭同学杀害”:特定犯罪可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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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遭同窗杀害”的音讯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3月16日,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剖析称,关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关于这些特定的立功,经最高人员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该当负刑事责任,“只要惩罚才干带来改造的效果”。 罗翔。 据央广网等媒体报道,3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失联。11日,其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同班同窗,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16日,张庄村一村员通知记者,遗体被埋的中央间隔其中一名嫌疑人的家仅百余米间隔,11日上午警方曾找蔬菜大棚的主人到现场协助指认。 3月16日,著名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谈及此事,罗翔表示,此事情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关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假如施行了成心杀人、成心损伤致人死亡或许以特别残暴手腕致人轻伤形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同时到达情节恶劣的水平,关于特定立功,经最高人员检察院核准追诉的,该当负刑事责任。 罗翔称,法律历来不能够处理一切的社会成绩,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仍然是培育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关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仍然要实行必要的惩罚,只要惩罚才干带来改造的效果。 未成年人成心杀人的案例并非孤例。此前报道,去年8月,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一名4岁半女童。11月7日,公安县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任务人员曾通知记者,此案正在处置。 本年1月25日,女童父亲向记者发来警方提供的《撤案决议书》,其中显示,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才能,据刑事诉讼法规则撤销此案。公安县公安局任务人员通知南都记者,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承受心思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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