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昌平法院通报涉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立遗嘱人年轻化 遗嘱效力是争议焦点
本报讯 记者黄洁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民法典实施至今年上半年,昌平法院已审理涉遗嘱继承案件337件,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案涉遗嘱形式中,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占比达84%。而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遗嘱中,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民法典新增遗嘱形式超半数。
据昌平区法院副院长潘幼亭介绍,随着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立遗嘱人在60岁以下的案件逐年增多,同时因老年人越来越倾向于将财产留给照顾其生活的人员,其中还包括保姆、护工等第三方陪护人员,因此因遗赠产生争议的纠纷也在不断增加。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焦点均涉及遗嘱效力的认定,而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民法典新增形式的遗嘱被认定无效的超过半数,原因在于多数立遗嘱人因年迈、患病等原因导致行为能力受限,此种情况下订立遗嘱时的意思表示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大,遗嘱形式和实质要件易存在瑕疵。不仅如此,随着个人财产种类不断丰富,新类型财产逐渐成为遗嘱争议财产内容,例如虚拟货币、社交媒体账号、个人著作等,增加了分割难度,而平房院落、成本价购房、拆迁安置房等传统财产还常常涉及多重法律关系,在房屋产权归属、价值认定等方面存在需要查证的不确定因素。
针对上述情况,昌平区法院建议,一方面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以案释法,提升社会公众对订立遗嘱法定条件、形式、程序、内容等的理解和掌握水平,另一方面需要深化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妇联、民政等多部门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黄洁)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