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新闻在网络上动辄就是千万阅读量,同纸媒时代相比,意味着每一个字都要面对放大千倍万倍的检视,这对新闻产品的“合格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闻是严谨的,多一字少一字一眼看上去大差不差,但有时就是这一个字,藏着汹涌暗流。
先看一例。2013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做的经济形势报告中提到一个案例:“6月份的时候,银行间的隔夜拆借率曾一下到了13%......外界有说法,‘中国银行间出现了债务违约、头寸紧张’……现在网络很发达,有人就把‘中国银行间发生资金违约’改了一下,把‘间’字划掉了,变成了‘中国银行发生资金违约’……这一下就议论开了。”
将“中国银行间”变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的“中国银行”,虽然只差一字,但不难想象嗅觉极为灵敏的资本市场看到后者时会有何想法。(讲话链接:
http://www.gov.cn/ldhd/2013-11/04/content_2525806.htm)▲来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上述的案例警醒我们,对稿件中每个字都应审慎。笔者结合日常工作经历,总结了易出现“一字之差”的三种坑。
第一坑:口语化表达&习惯性表述
遇到“小字”,眼睛睁大。字义、用法相近,口语易说错,放到语句里乍一看仿佛也没错的“小字”,经常有坑。比如,将“文物外交”错述为“文化外交”、“(III)号”错述为“(II)号”等,其中不乏涉重要人物引语、重要史实、重要文件名称,对采编工作具有一定迷惑性、隐患性。
惯性表达的错误及时“刹车”。有些表述口头说惯了,落到纸面上可能就有问题。例如,“北朝鲜(北韩)”“前苏联”“孟加拉”“蒙古”应规范表述为“朝鲜”“苏联”“孟加拉国”“蒙古国”。又如,“中印尼”“中印”、“祖籍国”“祖国”、“华侨”“华人”“华裔”等词混用、错用。
对“专家说”要审慎。有时专家接受采访并不那么讲究一些小字小词,容易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不规范。
第二坑:新旧称呼
在一些人物通讯稿中可能会不经意涉及到新旧称呼的问题。例如某篇稿件在讲述受访专家奋斗经历时,直接引用专家口述,说其研究成果曾得到某某总局肯定。经核查,“某某总局”已更名为“某某局”,最后编辑在“某某总局”前加上了“当时的”三个字,使表述更为严谨。
笔者在其他书籍中也曾见一例,颇为生动。该例原句写道:“1949年国民党将北京故宫博物院、南京中央博物院筹备处保管的部分历史文物、图书资料和档案文献迁运台湾……”
此表述乍一看没有什么问题,但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即原句中所提的1949年,结合史实可知:国民党迁运档案是1949年9月以前的事,当时还是“北平故宫博物院”。故将此处的“北京”改为“北平”更为严谨。(该例出自《说文解错700例》)
一般来说,新称在正式投入使用后便不再用旧称。而在一些具体的稿件内容里,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是否用旧称、怎么用旧称更妥。在采编稿件时需把握好两者的合理使用。
第三坑:高光区域
此处高光区域多指涉政治法律等表述。此区域虽然高度敏感,但同时在方法论层面也较易规避——多查多核。
例如,职务头衔。在表示原任职务时要加“原”字,不能漏掉;关注职务中出现的叠字,容易漏写,比如“中国国务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省委书记的正确表述应为“××省委书记”。
又例如,机构名称。尤其是涉及到高层级机构时,要注意有的机构是带“总”字,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有的不带“总”字,像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有的高层级机构在表述时“国家”二字不可去掉,同时注意叠字。比如,“中国卫健委”“中国乡村振兴局”的正确表述应为“中国国家卫健委”“中国国家乡村振兴局”。
再例如,专业词汇。以“监察和检察”为例,监察权归监察机关所有,包含监督、调查职权,一般纪委监委的通报中都会写到“…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检察权由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
对待稿件,要保持文字洁癖,不放一字。正如总理在前述笔者提到的讲话中所说,“这么点小火星,搞不好就能燃起大火。”
作者:段世炜 李梦
编辑:姜松源
责编:魏 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