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村民请注意,从下午开始村上为美化环境,一律清除个人门口杂树,如柿子树、核桃树,下午由村上安排一律清除!望大家积极配合。”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3月19日报道,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赵镇瑶台村村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3月12日植树节当天,该村居民微信群里收到了这样一则“统一砍伐”通知。
针对村民的疑问,该村村干部称,此举是为了美化环境,提升居住环境。对村干部的解释,王先生称,即便是美化环境,也不需要把家门口几十年的树木“一律清除”。
实际上,在当前的乡村建设中,这并非个别现象。但也正如村民王先生所说,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人居条件,应因地制宜,新老结合地提升美化,打造出有味道的新农村,绿化改造也不能一刀切“推倒重来”。
如此“一律”的操作,被清除的不仅是村民门口的“杂树”,传统村庄的独特风貌景观乃至其承载的历史记忆,也有可能因此被抹去。
一刀切导致的“千村一面”,自然是让人索然无味,既失去乡村的个性魅力,更可能切断传统乡村的文化根脉,也不利于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
于村民而言,其情感层面的失去尤其难以弥补。村民在自家房前屋后栽种几棵果树的情况,十分普遍。就像这些柿子树、核桃树等所谓的“杂树”,相伴村民已然数十年,不仅是朝夕相伴的一棵树,更是“乡愁”的载体、情感的寄托。
如王先生所说,自家门前的核桃树已有二十多年了,记忆中是其父亲年轻时栽种的,从小陪伴他长大,这些年在外地工作,他还时常想起门前这棵高高大大的核桃树。老房子、老院子、老核桃树,都有家乡的记忆、故乡的味道。
美化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农村不是城市,乡村环境美化也不能照搬城市规模建设模式。更何况,即便是在如今的城市建设中,这种“一律”一刀切的做法,也都屡屡招致质疑。
如此“一律”的问题,还在于对村民权益缺乏尊重。村民家门口的树木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说砍就砍。而且,依据森林绿化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即便是树木的正常砍伐、移植等,也要经过审批公示等程序。
反观该村的做法,当天群发通知,下午就要“一律清除”,显然也过于仓促,欠缺考虑。
对村民家门口的树木予以“一律清除”,固然省时省力,也容易出“政绩”,但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针对目前农村地区还不同程度存在的脏乱差现状,特别是要针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
真正的乡村治理,就是要打造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同时让乡村文化传统得以延续、传承,尤其需要避免以“一律”的任性手段造成“千村一面”。毕竟,有个性特色的农家风光,就是最好的“村容村貌”。
撰稿 / 钱夙伟(职员)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李立军
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法律惩罚之外还需深思什么?| 新京报专栏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报道的当天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mp-common-pro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