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因获得官方授权制作的巴西世界杯节目遭到盗播,在深圳发起诉讼追索相关媒体400万侵权赔偿。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不构成侵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处责任方向央视赔偿12万元。
对央视而言,这12万元算是小数目,但意义不小。一直以来,各类媒体为各行各业知识产权人维权的新闻并不少,但对自己所遭受的侵权却熟视无睹。央视此举,在表明媒体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的同时,也在传递出这样一种信号: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越来越浓。
刻不容缓与氛围渐浓相辅相成。与以往相比,互联网时代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海量的用户群体在传播的广泛性上不断拓展。这给保护知识产权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此前,媒体曝出“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了”的原创漫画,被各种微信公众号“活学活用”,演绎出上千个版本。但原作者表示,不足10人为原创付费。换言之,侵权门槛低、维权成本高,给知识产权维权带来了不小的障碍。
与“说翻就翻”的跟风类似,在制笔产业发展过程中,“跟笔”现象也是普遍存在。什么笔好卖,就跟风造什么笔——这在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
表面上看,“跟笔”似乎是一种开放、共享的创业精神,但其实,在跟风者受益而首创者得不到应有回报的情况下,必将造成恶性循环,不但企业之间的相互模仿、无序竞争愈演愈烈,而且会打击创新者的热情,这还谈什么走向中高端、谈什么长远发展?
不论是维护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还是为创新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保护好知识产权依然任重道远。这不但需要产权所有人强化产权意识,积极采取维权行为,也需要政府、司法部门、网络平台和公众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更加需要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和产权所有人的意识。只有保护好了知识产权,才能呵护好知识的土壤、创新的种子,让创新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源自《桐庐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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