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存案被打消 注册分公司更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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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几多老板因为设立分公司而忙得不行开交,因为设立分公司不只需要根基的申请质料,还需要在乐成管理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管理该分公司的存案手续,可以说是十分繁琐了!

但是此刻设立分公司不会这么庞大了,因为近日国务院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打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个中就包罗打消设立分公司存案。

这时就有老板问了,打消设立分公司存案是什么意思?打消以后设立分公司后是不是就不需要登记了呢?下面工商注册网就带各人一起来了解一下。

据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处理条例》,公司设立分公司需向分公司地址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许登记的,给以管理营业执照。管理分公司执照乐成后,公司需要在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管理分公司的存案手续。

也就是说,分公司,凭据规定首先需要由分公司到分公司所属的工商部分核准登记管理营业执照,其次,要由总公司向总公司所属的工商部分担理设立分公司的存案登记。

那这么说,设立分公司是不是就不需要再进行登记了呢?

固然不是!此次打消的是分公司设立乐成后的存案流程,分公司注册依然需要到工商部分登记,管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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