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都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制定的《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动作方案》印发。方案明确,到2021年10月底前,福州、厦门中心城区根基完成主要门路、广场、种种处事窗口等使用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的无障碍设施改革提升,其他设区市在2021年底前完成;到2023年底,全省种种公共建筑和公共处事场合的无障碍设施根基完善。
方案要求,各地要当即对无障碍设施开展全面排查、体例改革打算。改革重点主要包罗人行道、盲道、人行过街设施以及收支口、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低位处事设施、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符号等。个中,在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方面,将对切合条件且有改革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补贴,实现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革全笼罩,同时,逐步将智能家居产物纳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革补助目录。
方案要求,福州、厦门所辖各县(市、区)在2021年9月底前应各打造1个无障碍设施改革提升示范区;其他设区市2021年底前,在都市门路、广场公园等七类场合各打造不少于1个示范样板。
省住建厅有关卖力人介绍,将把无障碍设施改革提升工作纳入全省文明都市以及窗口单元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进行查核。(福建日报记者 游笑春 通讯员 施由森 苏建成)